http://dzh.mop.com/topic/readSub.jsp?sid=4863274 (2004/11/15) 作者: 水当当
【题记】
是的,要走了。
来的时候写一篇,走的时候,留一篇。习惯了。
什么时候走?也许是1月,最迟是3月。如果3月走,就留在北京过年。一个人过年夜,吃饼干喝牛奶。
为什么要走?
有一句话说:喜欢的东西,不一定要终身拥有。
离开——是为了重新开始。重新爱,重新生活。同时,也是为了记住,为了记住这里,这里的生活这里的人,还有留在这里的情感,同时也奢望自己也给北京的你,或者你们,留了一份关于我的记忆。希望即使是单薄的,也是美好的那一份吧。
北京絮语——写周围每天都出现的许多东西,你熟悉的,你不熟悉的。
北京的朋友,会看到自己周围的生活,其他地方的,会看到——我的生活。
【风筝】
北京是一个一年四季都风筝飘扬的城市。我不知道其他城市的人是否会像这里这样,对着风筝有着如此的热爱。
每每大风天,人在街上行走都十分困难,迎面的砂子砸在脸上生疼。可是抬头,却可以看到远空里,桀骜飞行的风筝。那么线的另一段,又是怎样一个在风中行走,拉扯风筝线的人呢?
在我的家乡厦门,节日里人们也许会骑车去环岛路,然后在椰风寨买一只风筝放飞。还有白鹭州,也是风筝飞翔的好地方。只是,风筝对我们来说,是一种娱乐。而在北京,风筝对一些人来说,是生活。
我住在轻轨边上,光熙门站。房子东向,开窗就可以看到一大片的空地。在三环上可以看到这么一大块空地是很希罕的,于是这里,长年飘飞着风筝。风再大的日子,也有老人扯着长长的风筝线,在空地上徘徊。
风筝可以到达离天空很近的地方,如果有天堂,那么在风筝上写的愿望,上天一定会看到的吧?
这是一个晴天很多的城市,我可以看到月亮,看到星星,看到云朵。我喜欢这种阳光漫溢的日子,阳光晒在我的床上,渗透进我的生命里。
记住你,记住北京阳光灿烂的日子,和阳光里飘飞的风筝。
【宠物】
这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城市。我觉得是。
宠物在这个城市是很常见的,它们的存在,给没有养宠物的我,很多“在路上“的快乐。
在路上——上班的路上,回家的路上……
每天最频繁行走的路,迎面来的,是各种各样的狗。胖的,瘦的,机灵的,蠢笨的。有的穿着别致的兔子套装,却也改不了狗的习性,在各种灯柱下一阵狂嗅。
两条狗相遇的时候,往往又有好戏可看。或者一阵交头接耳,然后有一头立刻急不可耐的将前肢搭上对方的后背,主人着急的将它拉扯下来,嗔怪:大街上就敢耍流氓啦……惹来路人一阵笑。也有的狗一相遇就好像隔了几代的仇家,一阵汪汪大作,龇牙咧嘴一番做欲扑壮。若是遇到狗个头大些的,主人一边呵斥,却也被狗拉扯出了几米远,而个头小的狗,则被主人一阵拽,拽得几个踉跄,可是却还不忘记扭头继续吠几句,像极了人骂街,被人拉开了,最后还要作一下势,表现出自己并不是怕你的姿态。
喜欢小动物,不是说自己有爱心。而是依赖这种生命,觉得它们会给人带来很特殊的温暖和快乐。每天相遇的那些狗,大多都无视我的存在,找电线杆的找电线杆,追主人的追主人,茫然的眼睛最多扫我一眼,也立刻转开了视线。只是它们蹒跚的狗步伐,也能让我觉出生活里那么点的快乐,狗的,还有狗的主人的。
早晨起得早,经过小区的绿地,经常有一群老人在打太极。旁边,会有头雪白的狗趴在边上,目光炯炯的盯着那群老人们。那头狗叫小白。它的主人是个老太太,那个老太太说起小白的口气比较乐,她一般是这么说的:它老人家每天要洗一次澡……清晨的微风里,小白的白毛在阳光里被吹来吹去,狗脸还是呈现着无限的忠诚和无辜,我对它,只是个陌生人。
我们都是陌生人。也许,我们相遇,在北京某条大街上,你不认识我,我也不认识你。我那么普通,普通到也许不如路边经过的一条可爱的狗给你留下的印象深刻,不过,我经过里的身边,你的生活……我在北京留下我的痕迹,虽然没有那些宠物给这个城市留下的“痕迹”那么真实,但是,这些痕迹,着实是在我生活里的。
【男人的加油站】
这是广告语,说的是亚运村一个火锅自助。其看点就在于:三巴汤火锅!
哪三巴?都和牛有关。分别是:牛尾巴,牛下巴,牛……(有个男孩子对我说:女孩子不许说脏话,不然就不漂亮了。为了漂亮,我牺牲了。后面两个字,我也确实没说过,大家都聪明,自己知道了。)
三巴汤代表着我和我好朋友相聚的时光。我们一起去过好几次。每次都撑得要死,临走会拿一个苹果叼在嘴里。一肚子的龟伶膏,还有蒿子杆……
我们在撕筷子的时候看到了关于“男人的加油站”的广告,立刻唧唧歪歪起来,颠三倒四的开玩笑。她是不吃三巴汤锅底的,只吃另外的辣锅,而且每次服务员加汤她都比较紧张,问:是不是那个汤啊?
我笑,一般都是我吃。我用汤勺在乳白色的汤里一遍又一遍的捞,捞到有点可疑的就放到碗里研究一番。然后用筷子敲着碗抱怨——没一块像的嘛……有一次拿了一盘牛筋模样的上了桌子,还没下锅,多了个心眼问服务员是什么,服务员面不改色的告诉我们是羊鞭。我面不改色的咕哝了一句:好小!然后让服务员撤了。
其实我属羊……(这只是说个笑话)
三巴汤好喝,好喝在汤很鲜。南方人要在北方喝到像样的汤,很不容易。这乳白色的汤,还有那鲜浓的滋味,让我想念妈妈煲的各种汤,让我想念家的味道。
其实人,不论你走多远,你的根都在家里,你想家。
平时你不会表露出来,因为你是漂着的,我们必须面对这个状况和接受它。但是生活中一些特殊的细节会暴露你的心,让你知道原来你忘记不了,那口鲜汤的滋味,那种温暖的感觉。
【秋天】
北京的秋天很美,因为这种秋天我在南方看不到。看不到金灿灿的银杏叶,看不到路上铺着的枯萎的美。
这是我在北京最后一个秋天,我要把这天,这叶子,都镶进自己的心里带走。
前天在家里,把眼睛哭得很红。在qq上我不争气的和dk说,没有人陪我去看落叶。然后过了一会又去趴在床上裹着被子掉眼泪。那是最后一个没有供暖的夜晚,我冷了。
去年的秋天,我一个人骑车,去幸福2村的燃气站买气。那是秋天最美的一天。史馆区一座座风格各异的使馆楼,院子里种的柿子只剩下金黄的柿子累在枝头,东直门外大街一共有四排的树木,两排银杏,两排杨。杨是绿的,银杏黄了,金灿灿和绿油油就这么参差的在阳光下刺着我的眼睛。我一边晃悠悠的骑车,一边看见阳光透过叶片落在我脸上。当时我就对自己说:明年,我还来。
秋天过去了,叶子还没有掉光。前天我哭着和dk说叶子都掉光了掉光了……我一个人一个人啊……其实叶子还没掉光,我知道的。只是当时我在哭,我觉得这样比较可怜。其实dk更可怜。因为他只是不知道我干吗突然心情不好,为了几片叶子哭哭啼啼。
让我哭泣的并不是北京的秋天,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情感。好像习惯了孤单,却又不愿意孤单一样。
生活中一直会有一些泪水,就好像快乐一样也会很多一样。它们是我北京生活的一部分。我有时候脆弱,有时候坚强。我可能因为看不到北京秋天最漂亮的叶子感到难过,但是抽血打针生病的时候,我不会哼哼。
【运通104】
来北京,我一共住过四个不同的地方。因为各种原因被迫辗转的搬家。
现在我每天坐运通104上班。
车子很挤。有个同事开玩笑和我说,其实坐104很轻松,只要你挤上了以后,你就会被人群自动传送到里面,快下车的时候,又会被传送出来……
我不敢说104挤,因为我一说,所有坐300上班的人都会出来踩我……
我知道300,因为我总看见车门一开,人刷刷的从口里掉下来之后还不情愿的往上继续爬,然后车站等车的人玩命的把人往里推,四下一片哀鸣……300是北京公交的典范。
坐过300路的人,都是挤车的英豪,此后他们坐任何车,都再不会抱怨车子拥挤了。
我坐104,所以这部黄色的车子,和我息息相关。
每天我都在104里,被人挤着,挤得直喘气。有时候会遇到公车色狼,费了好大得劲才判断出的确是个揩油的,却发现已经快要到公司了。然后满脸懊恼的到公司,见到个男的就发彪生气。最后在群里开骂,被人问清楚原因之后,在群里还会有人说:北京色狼真不开眼…… - -#
我说你丫嫉妒啊!对方说:那色狼下车以后一定想:靠,摸了半天摸了个男人……
- -#悲苦啊……
除了拥挤之外,坐车有很多乐趣。我喜欢在车厢里观察坐着的人。一般是女孩子。看她们美丽或者普通的面容,看她们的睫毛膏上得是否均匀,粉是否扑了太多。遇到天生丽质的,我会忍不住看了再看。生活里有很多美丽的东西,虽然有些美丽只是停留在了外表上。不过如果此刻我们能够体会到的就是外表的美丽,那何乐不为呢?
喜欢看美女,也是懂得快乐的一种方式。这点,我并不比男人差。
生活里有很多快乐,就看你懂不懂的享受了。被拥挤的人流推来搡去的时候不忘记看美女,这就是一种生活态度。
我会,你会么?
【明星】
北京是个大城市,在这里,什么明星,都不算明星。他们和正常人一样,要吃饭,要上厕所。
当然我没有那么幸运在厕所里遇到明星。何况,我对明星没太大的概念。
我只是想说,这里是北京,是首都,所以原先的不可能,会变成很简单。
我从小就不知道追星,我听歌从来不问是谁唱的,关键不是谁,而是这首歌好听不好听。就好像石康写《晃晃悠悠》很精彩,但是一样会写出垃圾来。当然,我也一样,而且我经常写垃圾。- -!所以我觉得,名人不是关键,关键是产出的到底是什么。
所以……
写这个章节的原因其实是想说说北京的好吃的。
公司在鹏润,所以中午那顿饭,逼迫我将附近所有的店都吃了个遍。女人街那里是一个相对fb的地方,听说那个“署地传说”就是某个明星开的。店里墙上贴满了各种明星合影的照片。我更关注吃的,那里的吃的味道很一般,盘子却出奇的大。菜一点多了,就会感到很困窘,似乎总在催着你吃完这个菜,下一个菜才好上桌。
隔壁的“西魂迷阵村”倒真是好吃。装修的也很别致,像一个大的旧仓库,水泥糊了一点上墙之后,就将华丽的家具和灯具装好开始营业了。店里每天都在放着enya的watermark,就好像对门的丽水民谣一遍一遍的放周惠的“风铃”一样,听多了,就审美疲劳了。第一次去吃云南菜是在茶马古道,在价格方面立刻对云南菜有了新的认识。想要吃好,赶紧挣钱吧。这些店,都很容易遇到明星,只是我对明星没有任何敏感性,每每都是同事低声的和我说,我转过我近视的眼睛扫一眼,然后作出比较激动的表情说:赚了。
其实心里没感觉,只是不想让对方失望罢了。
有个同事很喜欢刘烨,喜欢到每天msn不停的换他的照片。我说你去看看蓝宇降下温。结果她说:我昨天在家里看了三遍蓝宇……帅呆了。听说刘烨经常出没在附近的柠檬叶子,我就和她开玩笑说不然去当服务生吧,客串下不小心把盘子翻了然后扑到他身上去擦……
最后是有天我另外一个女同事在“鹭港小镇”同时看到张卫建和陆毅,她拿了签名给我看。我喜欢“鹭港小镇”,台湾店,作食物的方式和家里很像。在那里可以吃到的砂冰在北京其他地方不可能吃到。那绝对是闽南口味的。芒果的,是地道的当地芒果味,还有花生的,其实在我们当地,那种东西我们叫贡糖……
沸腾鱼乡估计是我去过地方里明星出现几率最高的。可能大家都爱吃辣的。印象最深的是看到王志文戴着帽子背着大书包从我身边走过,看着背影被我目光穿视而过。老实说,我很喜欢他。男人不一定要高大威猛才又味道,梁朝伟是一个典型,那是港式的。王志文是北京的男人,想起“和你在一起”里他床下的臭袜子和他的破毛衣,还有他对那个女子的爱,我就一阵唏嘘。
台湾人很容易在街上遇到阿雅或者宪哥,就如同北京人很容易在街上遇到某个电视上常露脸的角色。这很正常。
这正说明了,我们都是凡人。成功的,不成功的,知名的,不知名的。我们都一样的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生活,我认识你,你却不认识我。这很正常。这并不能说明什么。快乐的生活是自己的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【暖气】
南方人不怕冷,所以去年我在北京很自豪。我一个冬天就靠一件线衣和一件羽绒服过。没有穿过秋衣裤。我一直以为我的身体里会流淌着南方人的热血,会这么一直耐寒到底。
最后,实事证明我错了。
我在家里冻成一团。哆嗦着洗脸,洗澡。为了不洗碗天天在外吃饭。每天早上起床都和去死一样,要在心里默念好多人民币相关的东西,才会起床,为了工资,为了可以继续腐败!
我像一个等妈妈回家的小婴儿,眼巴巴的等着小区供暖。等了一天又一天。我嫉妒所有比我早来暖气的人,我在msn上狂骂物业。该来的还不来……无双的dym都来了,为什么我小区的暖气还不来?
终于,昨天,暖气来了。
我买了一箱子牛奶,在暖气片上放了一包。还放了我的袜子,没干的衣服等等……
我亲爱的暖气,我爱你!你让我喝上了热牛奶,还有穿上干燥温暖的袜子。
不过,还是很温,我在等着暖气热起来。我不想当狗熊,不想!
这是享受暖气的最后一个冬天了。暖冬的滋味我会一直记得。我会很怀念这种冬天还可以穿的很少的日子。
在北方,冬天xx不会得感冒,当然如果草地上五次就很难说了,因为露天没有暖气的呀。
北京生活的人,已经习惯了暖气,他们不会像我这样对暖气那样期待和珍惜。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是你依赖的,你不能没有它。你知道它一定会来,所以你不担心,也不关注。其实,失去了就知道,原来,它那么重要。比如说,一份情感。你习惯了它,感觉不到激情了。可是一旦失去了它,你就发现,原来,没有它,你是这么的痛苦,这么冷,这么的难熬。
……
离开不代表忘记。只是为了开始新的生活。
我觉得我是适合到处跑的人,在一个城市,待几年。跑到我跑不动了,我就会找个点蹲下来,平静的生活。生个女娃,讲很多童话给她听。
我的下一站是深圳。有人说深圳是个上了发条的城市。我25了,不再年轻,不过我很愿意去这个城市体会一下被上发条的感觉。
明年的现在,我一定会在深圳。看看深圳的秋天,没有暖气的冬天。
引用文字: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某些镜头就那么惊人的相似…… 窗外下雨,离开的感觉…..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